【《华人》传媒10月5日】

王惠豫

2015年6月,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同性婚姻合法。当年八月,美国的一对同性恋伴侣到肯塔基州的罗文郡的法院登记结婚,却被法院的书记官金·戴维斯(Kim Davis)以”签发同性恋者的婚姻证书违反她的宗教信仰”为理由拒绝了。于是这对伴侣将该书记官告上法庭。这是自从最高法院裁决后被拒绝执行的第一例,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和各界的反映。

一审法庭命令金·戴维斯(书记官)必须签发结婚证书。她不服上诉。上诉法庭维持原判。她继续要求美国最高法院阻止执行上诉法院判决,她的这个请求在当月被最高法院驳回。2015年9月3日联邦法院法官判决将金·戴维斯投入监狱,因为她藐视法庭和法律,并且命令在该书记官在押期间,6位副书记官们必须代为发放结婚证书,否则他们也将入狱。这对同性恋伴侣在2015年9月4日终于领到了结婚证书。法院的书记官金·戴维斯为此坐了5天的牢。

此后金·戴维斯不服联邦法庭对此案的裁决,认为一些政府官员享有合格的豁免权,从而可以防止他们在以公职身份履行职责时面临民事诉讼。她作为政府的雇员也应该有这个豁免权。但是,代表同性伴侣的律师反驳,政府官员在以自己知道的违法方式行事时是否享有豁免权。

去年辛辛那提联邦法庭驳回了金·戴维斯的上诉,继而她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今天(2020年10月5日)最高法院一致拒绝了金·戴维斯的上诉请求。

但是两名保守的最高法院大法官Clarence Thomas 和 Samuel Alito对金·戴维斯表示了同情,认为戴维斯是该法院在对此案判决中对宗教进行武断对待的首批受害者之一。不过两位法官都同意,出于技术原因拒绝了戴维斯的上诉。

同性婚姻合法化一直是美国社会的敏感议题,政客们在竞选时也难以回避。社会大众对此有很大的分歧。基督教是美国的主流宗教,因此相当多的民众因宗教的信仰反对同性婚姻。而崇尚自由的人士认为这是每个人的自由选择权利,禁止同性结婚违反宪法精神。在八十年代,同性婚姻合法化似乎是天方夜谭。经过支持同性恋权利者多年的抗争,法律逐渐向他们倾向。自从2004年马萨诸塞州成为第一个同性结婚合法化州,后来逐渐在有些州也合法化了。直到2015年6月,联邦最高法院以5:4裁决,在全美国合法化了。尽管如此,反对者还在激烈地批评和挑战。

本文无意评论同性结婚合法化问题。只是想点评一下肯塔基州事件暴露的信仰和法律的冲突。

首先看到美国是个法制国家,法律高于一切。政府官员也必须遵守法律,否则将受到法律惩罚。尽管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有自己的信仰,但是在法律和信仰有冲突时,他们选择了法律。

从更深层次上看,民众可以在民主程序的框架下使自己的权利或主张合法化。法律其实就是各个利益集团或意识形态团体博弈的结果。

我同时敬佩那位书记官的为信仰不惜坐牢的精神。反对同性结婚合法化的运动还会继续下去,这就是民主与法治社会的常见现象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华人》杂志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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