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传媒 2026年8月7日讯】2011年,16岁的美国少女考特尼·斯托登(Courtney Stodden)在父母的陪伴和允许下,缓缓走上红毯。然而,红毯另一端等待她的,不是同龄的青涩少年,而是一位51岁的好莱坞男演员。这场当时轰动全美、充斥着镁光灯与窥探欲的“父女恋”,在十五年后终于被撕下了猎奇的面纱。

“我父亲把我亲手交给了全美公认的掠食者,”如今已年过三十的斯托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痛苦地回忆道,“他夺走了我的纯真,夺走了我的童年。他真的夺走了我的一切。”

(考特尼·斯托登)

斯托登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就在最近,她作为幸存者领军人物,与众多曾饱受童婚摧残的女性齐聚加州萨克拉门托,游说推动一项名为 1267 号议案(AB 1267)的重磅立法。她们的目标只有一个:彻底堵死加利福尼亚州古老且荒谬的法律漏洞,禁止 18 岁以下的人类在任何情况下登记结婚。

“进步”先锋背后的法律黑洞

在很多人的认知中,加利福尼亚州是全美乃至全球自由、进步与现代文明的先锋。无论是生殖权利、性少数群体权益,还是环境保护,加州往往走在最前列。然而,在未成年人保护的某个核心领域,加州却留白得令人错愕。

在加州的成文法中,从来没有设定过绝对的法定最低结婚年龄。

这意味着,名义上加州虽然将 18 岁设为成年结婚线,但同时保留了一个几乎没有底线的“例外条款”——只要父母或监护人书面同意,并获得地方司法法官的签字批准,任何年龄的未成年人都可以合法结婚。哪怕是 14 岁、12 岁,只要满足这两个条件,在法律眼中就是合法的婚姻。

根据专门推动反童婚运动的非营利组织 Unchained at Last 调查数据显示,从 2000 年到 2021 年,加州共有约 35,000 起未成年人结婚的案例。而这些婚姻绝大多数遵循着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模式:心智未成熟的未成年少女,嫁给成年男性。

更讽刺的是,在加州法律中,未成年人因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面临着巨大的法律悖论。一个结了婚的 16 岁少女,她无权合法提出离婚诉讼,无权私自聘请律师,甚至在遭受家暴时,如果没有父母的签字,她都无法在家庭暴力庇护所里连续居住超过几天。婚姻剥夺了她们作为儿童的权利,却没有赋予她们作为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武器。

错综复杂的阻力:自由派的“意外”反对

为什么加州这个高度现代化的社会,会任由这个巨大的法律黑洞存在至今?答案不仅在于立法的滞后和英国普通法“家庭自主”传统的历史惯性,更在于近代政治博弈中出现的令人意外的阻力。

让许多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加州终结童婚的最大绊脚石,往往不是保守力量,而恰恰是某些自由派组织。其中最典型的代表,便是大名鼎鼎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 California Action)

在针对 AB 1267 议案的辩论中,ACLU 依然明确表达了反对立场。在他们看来,设置 18 岁“一刀切”的绝对禁令,是对个人婚姻自决权的过度干涉。ACLU 辩称,对于某些特殊未成年群体——比如已经怀孕或育有子女的少女——婚姻往往是她们获取配偶医疗保险、抚养权保障、合法财产继承以及移民家庭福利的唯一合法途径。如果完全剥夺她们结婚的权利,可能会让这些身处虐待或困境中的年轻人进一步远离公共社会福利服务,甚至走向更隐蔽的地下反社会深渊。

然而,这种基于“保护弱者”的逻辑遭到反童婚支持者的严厉反驳。反童婚联盟指出,所谓的“保护”不过是掩耳盗铃。在现实中,婚姻往往成了成年男性逃避法定强奸罪(Statutory Rape)起诉的合法免死金牌,只要娶了受害者,强奸就变成了合法性行为。

加州议员考蒂·佩特里-诺里斯(Cottie Petrie-Norris)在推动相关立法时曾公开自省:“我们总喜欢认为加州走在时代的前沿。但在保护儿童免受迫婚伤害这件事上,我们甚至连跟随都谈不上。我们正在遭遇失败。”

全美法律拼布:四大阵营的博弈

放眼全美,婚姻立法的乱象绝非加州独有。由于美国宪法并未将婚姻立法权收归联邦,全美 50 个州在未成年人结婚问题上割裂成了截然不同的四个阵营:

  1. 绝对禁止阵营(17个州及华盛顿特区):包括纽约州、新泽西州、宾夕法尼亚州、华盛顿州等。这些州近年来通过新法,彻底取消了所有例外,将大门锁死在 18 岁。
  2. 法律无底线阵营(3个州):即成文法未设定最终年龄铁底线的地区。除加州外,还包括新墨西哥州密西西比州(密西西比州在常规申请中要求男17女15,但由于法官在特殊情况下拥有无底线自由裁量权,同样被反童婚组织列入此类)。
  3. 年龄下限阵营(约25个州):这是目前美国的主流,设定了 15 至 17 岁不等的底线,并限制配偶间的年龄差(如佛罗里达州要求年龄差不得超过2岁)。
  4. “法庭宣告独立”阵营(5个州):如德克萨斯州和乔治亚州。未成年人若想结婚,必须先打赢官司,获得法官颁布的“独立宣告(Emancipation)”,在法律身份上彻底等同于成年人后方可登记。

正是因为这种地域法律的巨大鸿沟,全美长期存在一种畸形的“婚姻旅游(Marriage Tourism)”现象。许多在母州无法合法登记的成年男性,会带着涉世未深的未成年少女,跨越州界来到法律宽松的加州,在法官和被说服的父母见证下,将虐待和控制合法化。

现代文明的自省补丁

由加州议员盖尔·佩莱林(Gail Pellerin)发起的 AB 1267 法案,目前已经在参议院司法委员会获得通过,并正走向参议院全体投票的最后关头。根据日程,加州州长加文·纽森(Gavin Newsom)最迟需要对法案做出抉择,一旦法案被签署通过,它将在 2027 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

届时,加州将正式脱离“无底线”阵营,成为全美第 18 个彻底向童婚说“不”的州。

法律的漏洞或许可以通过一条迟到的议案来缝补,但那些已经被“合法”伤害过的童婚幸存者,她们的人生却永远无法重来。正如考特尼·斯托登在国会大厦前对议员们所呼吁的那样:“掠食者最不愿看到的事,就是他们的受害者总有一天会长大。”

加州这场正在进行的立法,不仅是一次陈旧法条的更新,更是现代文明在面对儿童权益时,一场迟到、但绝不能缺席的自省与纠偏。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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