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传媒编辑王惠豫2023年2月23日】因合伙人欺诈产生了债务,本人不知情,能否通过申请破产而避免自己的偿还债务的责任?昨天(星期三),美国最高法院针对一个相关案件作出了裁定,答案是:不能。

星期三,美国最高法院以9比0一致裁定,一名加州妇女不能利用美国破产法保护来逃避偿还因她的丈夫欺诈而产生的20万美元债务。

法院说,这位名叫凯特-巴腾沃夫(Kate Bartenwerfer)的加州妇女,即使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其伴侣的欺诈行为,也欠下了这笔债务。

在2005年,凯特和她的丈夫大卫(那时还是男朋友)合伙在旧金山诺伊谷(Noe Valley)社区付了约90万美元买下一幢房子。他们计划对房子进行装修改造后出售以赚取利润。按凯特的说法,所有工程细节由大卫负责,包括聘请建筑师,工程师和承包商,监督工程进度和支付费用,凯特基本上没有参与其中。

2008年,他们将这幢房子以200多万的价格卖给了旧金山房地产开发商基兰·巴克利。买下房子后,巴克利先生了解到,这幢房子有屋顶漏水,窗户缺陷,消防通道不见了,许可证等问题。然后,巴克利起诉了这对夫妇,声称他为这幢房子支付了过高的价格,因为他们对房产进行了虚假陈述。

2012年,陪审团判巴克利胜诉,裁决这对夫妇需赔偿巴克利先生20万美元。

这对夫妇在上诉失败后,提出破产法第7章申请,试图通过破产来免除债务。

美国破产法院的一名法官做出了裁决,称“大卫和凯特·巴滕沃费尔都不能清偿欠巴克利的债务。”

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去年12月最高法院听证了该案件的辩论。昨天做出了一致裁定,不能利用破产法免除因欺诈而产生的债务,即使对其中不知情的一方也不能免除责任。

在最高法院的裁决书中,引用并强调了1885年最高法院的一项裁决,该裁决裁定,纽约一家羊毛公司的两名合伙人因第三名合伙人的欺诈性索赔而对债务负有责任,尽管他们自己并没有“犯下错误”。

最初的20万美元的赔偿判决是在2012年做出的,由于利息的原因,该项债务已经增长到110万美元以上,还不包括律师费。

(综合报道,最高法院案件:Bartenwerfer v. Buckley, U.S. Supreme Court, No. 21-908.)

# # # # #

本网站已经开通免费订阅功能,请在网页右上角输入您的电邮地址及名字(任何昵称)。订阅后您可以及时收到网站的更新通知。希望新老读者踊跃订阅,让我们有机会能够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请点击:  主頁 (wechineseus.com) 浏览本网站更多的新闻和内容

请关注《华人》媒体的推特帐户: https://twitter.com/wechineseinus

 

Comments powered by CComment

Translate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Español

訂閱 Subscribe

---- 訂閱須知 INFO ----本网站已经开通免费订阅功能,请在网页右上角输入您的电邮地址及名字(任何昵称)。订阅后您可以及时收到网站的更新通知。希望新老读者踊跃订阅,让我们有机会能够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In the U.S.A., We Chinese in America is the only magazine focusing on Chinese culture, history, and individuals who have contributed significantly to the Chinese community and/or larger community in general as well as information/news important to readers.To keep you informed of the most updated information/news, please subscribe to "We Chinese in Amer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