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三十年婦女權益: 進程、挑戰與變革
序
往事歷歷在目,想起1995年我參加聯合國在北京舉辦的世界婦女大會,至今仍記憶猶新。當時,來自世界各地的婦女聚集在懷柔,討論當時婦女面臨的重要課題。轉眼間,30年已經過去了,婦女在世界上的地位雖有提升,但仍然面臨許多挑戰。
世界各地許多婦女及女童被拐騙販賣暴力、在阿富汗及巴基斯坦女孩不能上學。2014年 最年輕得主諾貝爾和平獎得獎人馬拉拉 Malala yoursafzai ,因捍衛「女性教育權」被恐怖組織槍擊倖存後持續為女性爭取受教育的權利。
2018諾貝爾和平獎得主諾貝爾和平獎得獎人是年僅25歲的娜迪雅.穆拉德(Nadia Murad)是來自中東少數民族亞茲迪人遭遇了慘無人道的種族滅絕及強暴下的倖存者;2018年另外一位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是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婦科醫生——德尼.穆肯格雷.穆克維格(法語:Denis Mukengere Mukwege),冒著性命的危險創立並服務於位於剛果布卡武的潘齊醫院(Panzi Hospital),專門治療被叛軍輪姦成千上萬的婦女。這些事件都讓我們感到婦女的遭遇如此的悲慘。
世界上面也有許多的女孩,因為經期來臨的時段無法出門上學,這種Period Poverty的事實也是如此的令人感到悲哀。30年後的今天婦女及女童的問題仍然十分嚴重,在西非的尼日利亞東北部,女孩子們整個學校被Boko Haram 綁架,然後被販賣失去了自由以及學習的機會,甚至永遠不知下落。諸如此類的各種情況,更證明了婦女工作還要大力提升。
隨著2025年3月8日國際婦女節的臨近,我想與各位分享這30年來的變化。以下將針對1995年世界婦女大會的一些數據及在近30年後由一位女性外交家她對世婦會30年後的婦女情況做了詳細的分析,與讀者分享。
~聯合國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 (1995)~
1995年9月4日至15日在中國北京舉行,大會主題為「以行動謀求平等、發展與和平」,共有181個國家參與,吸引了成千上萬來自世界各地的婦女權益活動家和領導人、非政府組織和其他代表。此次大會旨在討論與性別不平等相關的關鍵問題,並在全球上促進婦女賦權。
會議中由189個國家一致通過《北京宣言》和《行動綱要》的建立,旨在增強婦女權能的議程,如今已被視為實現性別平等的關鍵性全球政策文件。文件明確了戰略目標和應採取的行動,涵蓋12個重要領域,包括政治、經濟和社會方面的參與。健康和生育權也成為了關鍵問題,討論確保全民享有醫療保健,包括生育健康服務,以及保護婦女的性權利。暴力侵害婦女問題也得到強烈關注,強調了消除所有形式的暴力之必要性,包括家庭暴力、人口販賣和性侵害。
除了呼籲在各個生活領域推動性別平等的系統性變革。它還強調了婦女參與決策和領導的重要性。它形成了一個關於諸如家庭暴力、生育權利和性別歧視等問題的統一戰線。會議為草根組織和倡導者提供了一個重要的機會及平台,互相交流,並為推進性別平等動員力量。
儘管此次大會被視為歷史性成就,但也存在一些挑戰:不是所有國家在生育權問題上達成共識,尤其是在計劃生育和墮胎問題上。在來自保守國家的代表,其中的中東和非洲的代表就反對《行動綱要》中關於性和生育自主權的措辭。
無論如何,1995年的大會仍然是爭取性別平等的關鍵里程碑,強化性別正義實現的全球發展目標。
《北京宣言》和《行動綱要》 12個領域 (1995)
- 婦女與貧窮
- 婦女的教育和培訓
- 婦女與保健
- 對婦女的暴力行為
- 婦女與武裝衝突
- 婦女與經濟
- 婦女參與權力和決議
- 提高婦女地位的機制
- 婦女的人權
- 婦女與媒體
- 婦女與環境
- 女童
~ 近30年後社會女性及女孩現況追蹤~
(舒克里亞.巴拉克賽(Shukria Barakzai)提出,2024)
自《北京宣言》後的進展
- 概況
→政治代表性
1995年女性在國會中的席位佔比為11%。到2024年,比例增至26%,顯示出進步,但仍未達到平等。
→教育成就
女性識字率自1995年71%提高至2024年84%,縮小了教育差距。
→經濟參與
性別薪酬差距依然存在。全球女性的收入比男性低23%,限制了女性的經濟獨立與領導機會。
- 區域差異
→非洲、澳大利亞與新西蘭
這些地區顯示出可喜的進展。盧旺達(Rwanda)的女性佔國會席位的61.3%。然而,要能持續的增長仍然是一大挑戰。
→中亞與南亞
女性在領導職位中的參與度仍顯著較為低下,某些國家的國會代表甚至低於10%。文化障礙仍然是一個挑戰。
→拉丁美洲、北美、加拿大與歐洲
儘管這些地區已取得一定的進步,但性別不平等仍然存在。美國國會中女性佔27%,加拿大為29%,而一些歐洲國家仍未達到性別平等。
- 挑戰
→經濟差距
當男性每賺1美元,女性則賺7美分,限制了女性的財務獨立性。
→文化與傳統障礙
根深蒂固的社會規範限制了女性的領導機會。
→衝突與不穩定
超過6億女性與女孩生活在衝突影響區域(conflict-affected regions),增加了性別暴力並減少了領導機會。
→缺乏政治意願
許多政府未能執行支持性別平等與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縮寫為SDGs)的政策。
- 賦權策略
→政策執行與法律改革
政府必須執行促進所有領域性別平等的法律。
→教育機會
投資於女孩教育可確保經濟賦權和領導潛力。
→ 經濟賦權
必須擴大財務資源和創業機會。
→挑戰文化規範
以社區為主導的計劃能夠挑戰傳統偏見。
→增強政治參與
性別配額和領導力培訓計劃可以提高性別平等。
→加強問責機制
國際機構必須監測政府在性別平等上承諾的履行。
- 政策考量與國際改革
→聯合國政策改革
作出表率,聯合國首先必須改革其關於女性賦權的政策。性別平等必須內嵌於聯合國組織本身,確保各機構中有平衡的代表性。這包括在決策職位中強制性別平衡、增加女性倡議的資金支持、並建立進度監測機制。
→聯合國會員國的立法措施
每個聯合國會員國必須採取有利於性別的法律,執行配額制度,並建立支持女性在政治、商業與治理領域中平等機會的系統。這些法律還應將基於性別的歧視定為犯罪,並加強保護對於暴力與經濟邊緣化的情形。
→政府的執行行動
政府機構必須實施招聘配額,確保女性能在領導職位中占有一席之地。然而,這些配額不應該以犧牲質量為代價——在國家策略中應考慮到數量與質量的平衡,以實現多樣性與權限的兼顧。
→司法改革與性別正義
性別正義是結束性別犯罪、性別隔離與性別起訴的第一步。司法部門必須維護國際法律保護女性的權利,並設立專門的機構來監控全球的性別犯罪。可能需要一項新的國際宣言將現代形式的性別壓迫定義為反人類罪。可能需要一項新的國際宣言將現代形式的性別壓迫歸類為危害人類罪。
→ 非政府組織與公民社會的角色
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縮寫NGOs)與公民社會在縮小性別差距方面發揮著關鍵作用。這些組織必須有明確的授權,透過社區計畫、法律宣傳和經濟支持積極促進性別平等。此外,應加強媒體和宣傳活動,挑戰陳規定型的觀念並鼓勵女性發揮領導力。
→ 技作為性別包容的工具
科技是可觸及處於邊緣化社群和支持婦女賦權的重要工具。數位教育、線上倡導與線上導師計劃可為女性與女孩提供先前無法接觸的資源與網絡。然而,必須加強網絡安全、隱私保護與反網絡犯罪政策,以確保女性的數位安全。
→ 多層方法:自下而上與自上而下
實現性別平等需要綜合方法。在基層層面,教育與意識提升計劃應該裝備女性領導技能。在最高層面,法律與政策變革必須創造出女性能夠茁壯成長的環境。非洲取得的進展是一個成功案例,但必須擴展並複製再所有地區。
參考文獻:
節錄自[舒克里亞.巴拉克賽(Shukria Barakzai),2024,女性與女孩的變革性領導力及有意義的實踐影響(The Impact of Transformative Leadership and Meaningful Practices of Women and Girls)。
聯合國網站:https://www.un.org/zh/conferences/women/beijing1995
~ 舒克里亞.巴拉克賽(Shukria Barakzai, 1967) ~
阿富汗著名記者、政治家及婦女權益活動家,為阿富汗婦女權益和自由的重要倡導者。
1967年出生於一個動盪不安的國家阿富汗喀布爾,雖就讀阿富汗最負盛名的喀布爾大學,並主修文學及從事新聞工作,但就學期間因國家內暴力事件不斷升級故而中斷學業。於1996年9月開始流亡生活。
她所擁有的教育背景使她在阿富汗媒體界擔任重要職位。2002年創辦了全國性週報《Aina-E-Zan》(女性鏡報)主編。致力於解決產婦和嬰兒死亡率等問題,巴拉克賽指出:「童婚、強迫婚姻和針對婦女的暴力行為仍然是常見且被接受的做法。」「我認為罩袍不是那麼重要,重要的是教育、民主和自由。」也強調女性之間的團結以及男性應發揮的作用。在她的職業生涯中,她一直為婦女和女孩爭取權利,並經常發聲反對阿富汗社會中對女性的傳統束縛。
~ 3月8日國際婦女節(International Women's Day) ~
20世紀初西方國家工業化發展快速,許多工廠為了獲得更高的利潤,因而拉高工時與壓低薪資,在長期壓迫和種種不平等的待遇下,一群婦女工人於1908年3月8日,在當時的美國紐約市發起抗議,要求改善工作條件、增加工資和實行投票權等權利。雖此次抗議未果卻引起全國關注,被視為重要的婦女活動先驅。這場運動所提倡的口號「麵包加玫瑰」(Bread and Roses),象徵著婦女應該有權獲得經濟保障,並且同時能追求更高的生活品質,享受幸福的權利,提醒人們生活質量不僅僅是物質需求的滿足,也包括文化和精神需求的滿足。
1909年,美國社會主義黨進一步宣佈設立「全國婦女日」(National Women's Day)。1910年國際婦女運動的先驅人物-克拉拉.蔡特金(Clara Zetkin)以國際婦女聯合會書記的身分主持了第二次國際婦女代表大會,提議把美國的全國婦女日升級為國際婦女節,來自17個國家的100名女代表一致同意。
最終,1910年正式將3月8日定為國際婦女節(International Women's Day)。
~ 結論 ~
女性賦權與領導力不僅是道德上的要求,還必須是經濟與政治上的首要條件。政府、國際組織、公民社會與私營部門必須共同採取行動,縮小性別差距。只有通過具體的政策變革、強而有力的執行與文化上的平等轉變,我們才能確保未來的世代生活是在一個女性擁有平等機會參與領導、創新與繁榮的世界中。婦女們在各方面的提升、互助與轉變,仍然是我們需要繼續努力的方向。
(劉麗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