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雪运动员谷爱凌冲天一跳,不仅跳出奥运冠军,也跳出一个双重国籍的问题来,引起网上热议。

奥委会规定,运动员代表一个国家出赛,首要条件是他或她必须是这个国家的公民。而谷爱凌出生在美国,在2019年加入中国队之前一直是美国公民,美国政府每年公布的放弃美国国籍的名录中也不见她的名字。于是有人怀疑谷爱凌是否在保留美国国籍的同时,获得了中国国籍。换句话说,中国政府是否网开一面,允许像谷爱凌一样优秀的运动员,为了争夺奥运金牌,获得双重国籍。

关于双重国籍,中国政府一直以来都严格禁止。根据中国的有关规定,一个中国公民在获得另外一个国家的国籍那一刻,就等于放弃了中国国籍。如果这个中国公民前往中国驻外领馆申请中国签证时,领馆会将其中国护照剪掉一个角,以示作废。从此,中国公民只能凭有效的中国签证,拿着外国护照,方能入境中国。

相对于中国这样的严格限制的国家,日本等国则比较宽松。日本一直允许双重国籍,日本公民不管如何获得那个国家的国籍,依然可以保留日本国籍。

比日本更为宽松的,似乎是伊朗。伊朗公民不光本人在加入外国国籍之后依然保留自己的伊朗国籍,如果他娶了外国的配偶,配偶也在婚后自动取得伊朗国籍,当然也可以保留原来的国籍。

网上很多文章认为美国不允许双重国籍,其实不是这样。美国的官方态度是不鼓励双重国籍。美国最高法院早期的一些案例对双重国籍表示担心,认为在两国的利益有所冲突时,双重国籍的人士在取舍之间必然陷于两难。但在实际上,美国移民法一直都允许双重国籍。在外国人入籍美国时,美国政府虽然要求宣誓效忠美国,但并没有要求入籍美国的人放弃自己原来的国籍。美国法院认为,“双重国籍是法律长期以来认可的事实,一个美国公民没有必要在选择一个国家的国籍的同时,放弃另外一个国家的国籍”。美国移民法规定,一个美国公民可以在三种情况下保留双重国籍:

  1. 在宣誓入籍美国时,申请人所属的国家并不要求其放弃自己的国籍;
  2. 如果在美国出生,可以根据父母的国家的国籍规定获得或保留原来的国籍。
  3. 一个原生的美国人或入籍美国的美国公民,可以入籍另外一个国家,只要那个国家不要求其放弃美国国籍。

这第三条规定,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谷爱凌可以在入籍中国的同时,不必放弃美国国籍,只要中国政府同意即可。而对于广大的外籍华人来说,谷爱凌的冲天一跳,也许为我们跳开了通往双重国籍的一条通路。

根据中国的国籍法谈谈谷爱凌的中国国籍议题。

1980年通过并实施至今的中国国籍法第七条规定,外国人具有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 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1,中国人的近亲属,2,定居在中国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谷爱凌有中国人的近亲属,自2019年起定居在中国,归化中国滑雪队当然符合正当理由。所以,中国政府可以批准她加入中国国籍。她是滑雪名将,被期待在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上为中国夺冠,自然不必经由普通申请人面临的冗长复杂的申请程序,这可以理解,也无可厚非。

网上议论,她是否在获得中国国籍的同时,也放弃了美国国籍。不然自然是双重国籍,因而不符合中国国籍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问题在于“同时”两个字。法律程序和两个国家在处理放弃国籍和加入国籍的申请时,既无法同时进行,而且也不能同时进行,甚而一定不要同时进行。

美国允许美国公民提出放弃国籍的申请。但规定是申请人一定要在美国以外向当地的美国领事馆提出。为了避免失去美国国籍而成为无国籍人士,申请人应该在获得外国的国籍以后再提出申请。所以,谷爱凌应该是在获得中国国籍以后才提出放弃美国国籍的申请。

另外,美国法律并不限制18岁以下的公民申请放弃国籍。18岁以下的公民只要向美国领事馆证明其申请属于自愿并没有被任何人胁迫,即可获得批准。法律也规定,18岁以下的公民在放弃国籍以后,可以在满18岁之前的六个月内提出恢复国籍的申请。

在提出放弃国籍的申请之后,申请人会面临两个问题,一是美国领事馆处理放弃国籍的申请,一如美国政府部门在审理任何与移民有关的申请一样,办事拖沓,时间冗长。根据美国国务院的统计,放弃国籍的申请处理时间一般是在16个月到两年。申请人首先要向领事馆提出申请,填写包括DS-4079, DS-4080, DS-4081, DS-4082四份表格,并缴纳2350美元的申请费。然后,美国领事馆会先通过电话进行第一轮面谈,然后再通知申请人前往领事馆进行正式面谈。如果申请批准后,领事馆会报备国务院,由国务院批准后签发DS-4083,亦即退籍证书(Certificate of Loss of Nationality of the United States)。至此,整个放弃美国国籍的程序方告结束。放弃美国国籍的申请人在此之后,应申请美国签证才能进入美国。

一般来说,放弃美国国籍的原因,通常是比较富裕的申请人为了逃避美国高额的税收以及全球收入征税的规定。美国政府因此在2008年实施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税务方面的审查,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人,要在缴纳所谓Exit Tax(脱籍税)之后,才会批准放弃国籍的申请。脱籍税规定,申请人在提出放弃国籍申请之前的五年,如果收入不低于有关标准(2015至2021年分别为160000至172000美元),其净资产不低于200万美元,就要缴纳脱籍税。因此,申请人要提交国税局的8854 表,说明申请人在放弃国籍之前是否属于a covered expatriate(受税法限制的脱籍人士),如果在规定范围之内,申请人就要向国税局交涉,确定后缴纳脱籍税的金额。至此,申请脱籍的人已经要同时与两个美国联邦机构打交道,所需时间自然更长。

根据网上报道,谷爱凌有不少广告代言,她的身价应该远远超过200万美元。美国国税局自然不会轻易放弃让她缴纳脱籍税。如果国税局的有关程序没有结束,领事馆也无法批准她的放弃国籍申请。

因此,可以合理判断,谷爱凌合法获得了中国国籍,可以代表中国参加冬奥会。

Qiang Ma

Attorney at Law

1120 Huntington Drive

San Marino, CA 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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